志愿者公告
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更好服务退役军人,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市市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目的
招募人员主要用于参与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辅助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适时参加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牵头发起的志愿服务项目。
二、招募计划
(一)区级退役军人志愿者若干名。市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全区报名情况,从区级报名人员中分批次遴选出能相对固定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参与辅助服务工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牵头发起的志愿服务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名额。
(二)镇(街)级退役军人志愿者若干名。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辖区内报名情况,从镇(街)级报名人员中分批次遴选出能相对固定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参与辅助服务工作;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发起的志愿服务项目,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名额。
三、招募条件
(一)招募退役军人或有意向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志愿者。
(二)常住地在市中区。市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区人员招募,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面向辖区人员招募。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四)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五)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六)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同等条件下,有社会工作、心理咨询、法律相关执业资格证者优先;有志愿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首期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13日起。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及个人执业资格等有关证件到市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报名。
六、有关事项
市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对已报名人员纳入退役军人志愿者资源库管理,根据志愿服务项目推进情况适时主动对接;经遴选能相对固定提供志愿服务的,将适时电话通知其面谈有关事宜,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公开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咨询电话
2021年12月13日